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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印发《黑龙江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
2017-04-18 16:52: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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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强学会建设,改革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

  学会是科协的组织基础,学会工作是科协的主体工作。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必须紧紧抓住所属学会这个“牛鼻子”,突出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改革这个重点,从根本上解决凝聚力不够、活力不强、组织松散等突出问题,真正把学会做实做强做好。

  1.改革学会会员制度。积极引导各领域科技工作者组建学会,鼓励学会大力发展个人会员。支持资深学术专家、行业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等加入学会,广泛吸纳大学生、研究生等作为学会的学生会员、青年会员。各级学会要根据自身规模和所在领域科技工作者队伍状况确定会员发展目标,尽可能多地吸纳个人会员。支持老科协积极发展会员。突出科技工作者的主体地位,强化会员服务意识,密切与科技工作者的直接联系。探索建立会员分类服务和管理办法,明确不同类型会员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审批程序,提供精准服务。

  2.改革学会治理结构。指导各级学会加强组织建设,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指导学会设立规模适中的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权责明晰的监事会、实体化的秘书处,理顺学会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的关系。规范学会分支机构设置,加强分支机构管理。推进学会秘书处实体化建设,加强对无挂靠、无业务主管单位学会秘书处的联系指导,着力打造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实体办事机构。激励扶持优秀学会,实施省级学会创新与服务能力提升计划,逐步培育50至70个组织架构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运行管理规范、学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发展充满活力的学会,予以重点支持。探索建立学会联合体,推动面向大学科领域或全产业链的学会集群发展。

  3.改革学会治理方式。指导学会研究制定务实高效、位阶有序的会议制度,督促学会领导机构按期换届,确保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依法依章程履职。优化学会领导人员构成,省级学会代表大会代表应主要为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学会理事会理事四分之三以上、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应为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推动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提高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比例。推动学会秘书长职业化,逐步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规范在职及退(离)休领导干部在学会兼职,明确兼职人员责任义务,调动兼职人员履职尽责积极性,及时调整不能正常履职的学会工作人员。

  4.改革学会党建工作机制。实施“党建强会”计划,扩大学会党组织的覆盖范围,确保学会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学会普遍成立党组织,有条件的学会办事机构可设立党的基层组织,暂不具备条件的可设立联合党支部或党建工作服务站,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探索在学会理事会层面设立党委或党建工作小组,发挥好学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障作用;设立科技社团党工委(党委),探索科协党组领导学会党的工作、科技社团党工委(党委)指导学会党建工作的新机制。以促进学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为突破口,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学会党建理论研究,增强学会党员负责人、办事机构党员工作者的党性修养。要通过3—5年的持续努力,使学会党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学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学会公信力凝聚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四、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创新面向社会提供科技类公共产品的机制

  科协组织要立足于职责定位,切实尊重科技工作者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的主体作用,搭载体、建平台,真心实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让科技工作者为全省工作大局服务,焕发创新创业激情,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助力黑龙江全面振兴。

  1.创新服务科技工作者机制。改革科技人才服务机制,积极提供科技人才公共服务,助力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做好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提升作为院士推荐渠道的效能,强化为院士服务能力。实施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杰出人才培养计划,激发科技工作者活力和潜能。完善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制度,实行普遍性统计调查与典型性解剖分析相结合,利用综合联系服务网络平台,推动建成全省科技工作者资源信息库,为实施人才战略、完善人才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提供服务。做好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引导科技工作者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化学术环境,搭建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提高学术交流质量。整合优势资源,创办权威科技期刊,使之成为科协服务的品牌。

  2.创新服务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机制。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要求,积极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进军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主战场,为老工业基地振兴作贡献。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积极参与创新能力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创新链和产业链、创新链和服务链、创新链和资金链对接,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托学会建立产业协同创新共同体和学会联合体,重点围绕创新实施“五大规划”、加快发展十大重点产业、深入推进“龙江丝路带”建设,围绕做好“三篇大文章”、抓好“五头五尾”的部署,加大协同创新力度,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强化技术转移服务,动员引领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有效提高科技供给能力。推进学会积极有序承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科技奖励推荐等政府转移职能。突出围绕中小微企业尤其是民营经济主体的需求,推进“会企协作”,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支持农技协组织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加快转移转化。积极组织开展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作。探索科学普及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国际、省际科技交流合作,发挥地缘优势,突出对俄合作,扩大科技文化交流,鼓励支持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吸引优秀科技人才和创新资源向我省流动。

  3.创新服务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机制。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和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建立健全公民科学素质评价和共建责任制度,推动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确保实现到2020年全省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的目标。加大科普经费投入,地方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域人口、公民基本素质和财力状况,将科普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逐步达到国家科普投入基本要求;省级财政在现有科普专项资金中,支持省科协开展具有引导示范作用的全局性、关键性的重点工作。实施科普信息化建设工程,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搭建面向学会和各地科协的科普资源集成共享平台。推动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省科技馆功能、丰富展教资源,同时研究省科技馆扩建和融入市场机制运营的可行性;支持并配合中国科技馆北极(天象)专题馆项目建设,推动市(地)填补科技场馆建设空白,支持有条件的县(市)按照区域合理布局和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规划建设科技场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服务产品研发,同时开发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国家机关、企业、园区科普资源,建立科普教育基地,免费向公众开放。培育科技辅导员队伍,开展科技辅导员职称评定工作。搭建精准推送科普服务平台,发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科普e站的作用,为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科普服务。

  4.创新服务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机制。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紧密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把握黑龙江振兴发展的重大需求,组织开展重大专项决策咨询课题研究,为相关领域产业技术发展提供科学研判,为公共科技政策出台提供依据。加强第三方科技评估,积极为相关政策落实提供参考。拓宽科协参加政治协商渠道,发挥好政协科协界委员作用,支持科协参与民主决策。建立省科协常委会领导下的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在社会热点、公众需求、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咨询活动。打造小中心、大外围的科技社团智库体系,集中科技工作者的智慧,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供智力支持。在中国科协指导下,探索协同打造东北区域科技创新智库,共同助力老工业基地振兴。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