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嫌疑人指认作案工具。
一路得手跨省流窜作案10余起
“我们当场扣押嫌疑人驾驶的面包车一辆,作案用折叠式自行车两辆,作案用的假黄金项链20余件,诈骗到手的项链、戒指、手镯等赃物,还有项链标签和为假项链染色的金色染料若干,以及作案时嫌疑人戴的口罩、帽子、衣服。”赵国林说,经过审讯,嫌疑人交待了自今年3月份以来在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松原市、我省肇州县等地以“捡项链分钱”方式实施诈骗作案10余起,涉案价值1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让民警感到震惊的是,犯罪嫌疑人刘某今年已经71岁高龄,老家在辽宁省本溪市。在沈阳打工期间,刘某认识了今年55岁的奚某。刘某在打工期间学会了用“捡项链分钱”的方式实施诈骗的手段,与奚某一拍即合,准备合作大干一场。两个人各自出钱买了一辆折叠自行车,刘某又花8000元买了一辆面包车,雇了一名司机开始流窜作案。每到一个地方,他们都会买一张旅游地图,按照地图上标示的主干线走。一路下来,随机作案,得手就逃。
“我真服了,在大庆这‘活’没个干,白天刚整到手,晚上就被抓了。”被抓时,刘某一个劲儿地说。
目前,嫌疑人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核实中。那么,两个人是如何合作实施诈骗的?
原来,就在奚某找到作案目标假扮丢项链时,刘某其实就潜伏在她身边。被害人一走,他就骑着自行车跟了上去,超到前面后声称捡了一条项链。而就在他与受害人说话过程中,奚某找个没人的地方,换上一件不同颜色的衣服,摘掉帽子,戴上口罩,骑着自行车老远跟在后面,以便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
对此,赵国林说,防止此类诈骗其实很简单,只要不贪图便宜,骗子便没有可乘之机。
(文中人物除民警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