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31日讯 一男子听说某村在办养老保险,心生坏意。为了骗点钱,他竟为已过世的姑姑,办理了养老保险,且长达5年之久。
案发后,男子不仅将非法所得款项,全额归还给了相关部门,还受到了法律的严惩。5月27日,记者在龙凤区法院采访时,了解到了此案。

绘图/刘昱
为已故亲人办保险
杨大利(化名),是龙凤区某村的村民。2011年春天,杨大利得知,某村正为老人办理养老保险,他便想起了自己的姑姑,可惜的是,姑姑早已不在人世。他越想,越觉得吃亏,于是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杨大利想,姑姑去世了,办保险的人也不知道,干脆找一个人,利用姑姑的身份,办份保险。
想出这个办法后,杨大利说干就干。他利用其妻子的姥姥,替代自己姑姑的身份,在某村办理了养老保险。
2011年10份开始,养老金便开始发放至杨大利姑姑名下的工商银行卡内,直到2016年的3月份,共计发放养老保险金6万余元。
杨大利把这些钱,都用在了日常开销,他暗自窃喜:自己怎么这么聪明,咋就想到这么一个好办法呢。
骗保男子黄粱梦空
啥也不用干,坐在家里就能拿现钱,杨大利认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谁也不知道。
可是,有那么一句老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他的行为,被村民举报了。
接到举报后,相关部门立即针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经过核实,查实了杨大利存在骗保的行为。当公安民警来到他面前的时候,杨大利一下子瘫软在地。
案发后,杨大利乖乖地将非法所得款项,全额归还给了相关部门。
公诉机关认为,杨大利采用冒名顶替的方法,骗取某村村委会的信任,取得发放养老保险的资格,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判了刑又被罚了款
经过审理,龙凤区法院认为,杨大利采用冒名顶替的方法,骗取养老保险金及高龄补贴,数额巨大,其行为依法已构成诈骗罪。
根据杨大利的犯罪性质、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杨大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