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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最美人物”(司法所长)于水生:用法律援助温暖百姓心
2017-07-04 14:47: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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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7月4日讯(记者 杨帆)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表彰了“龙江最美人物”(司法所长),佳木斯市桦川县苏家店司法所所长于水生获奖。于水生用真诚和善良开启了处于矛盾双方当事人的心灵,为民排忧解难,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诠释了司法公正的深刻内涵。

于水生(中)在当事人家中开展工作。

  2016年,45岁的村民李某本来贫困的家庭遭遇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李某承包经营的9.2亩土地因多年的村民互换、转包等历史遗留问题,最后只收到了8.4亩的土地转包费,造成了近万元的经济损失,万般无奈的李某找到于水生。

  四月的寒风依旧刺骨,于水生来到田间地头调查取证,查阅原始土地台账,走访知情村民。经过一上午的调查,了解到李某缺失的土地在两地邻地里。次日,于水生将两地邻岳某和张某找到司法所,耐心地向他们讲解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从人性到乡情一点一滴做岳某、张某的思想工作。经过于水生几天的艰难取证、调查了解、深情化解,最终岳某、张某终将侵占的0.8亩土地归还给了李某,使得李某近万元的经济损失得以挽回。

  三年间,于水生成功调处了各类纠纷135起,涉及当事人数近500余人,涉及协议款近百万元,调解成功并形成卷宗129起,(其中土地流转纠纷99起、赡养纠纷5起、婚姻家庭纠纷3起、宅基地纠纷1起、侵权纠纷11起、合同纠纷4起、交通肇事1起、其他纠纷5起)。化解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29起,防止上访或越级访17起,有效维护了辖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为镇域经济发展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每年5月和9月中旬的镇“法律大集”,于水生都与镇国土、民政、计生、武装、经管、财政等普法成员单位联合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多视角全方位的宣传法律知识,取得了非常好的法律宣传效果。苏家店近三年的“法律大集”,共接待群众咨询260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单2000多份、法治宣传手册200多本、散发《农民法律知识读本》340余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100余本;其中县司法局为苏家店司法所每年的“法律大集”活动特别制作的1500多个法律宣传手袋,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目前,苏家店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7名,累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14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3名,其中假释1人,其余全部为缓刑;在于水生的严格监管下无一名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在严格管理的同时,于水生主动开展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使其能更好得接受矫正,用心改造。

  2015年1月,在办理集贤村未成年人王某的抚养费纠纷法援案件中,于水生先后四次到集贤村找相关当事人谈话、协商,以亲情、法理、人性为切入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谈心、交流,还先后三次到孩子姥爷家了解实际情况,恰逢春节临近,于水生又自费买了礼物和食品去看望孩子。经过于水生同志三个多月的调解,终于为未成年人王某争取到了每年3000元的抚养费,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15年3月23日,孩子的姥爷、姥姥为表谢意将一面写着“法律援助彰正气,热心服务暖人心”的锦旗交到了于水生同志的手中。

  三年来,于水生带领所员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6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6起,维护妇女合法权益7起,贫弱群体土地流转46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17起,卷宗已全部规范建档,并已全部上交县法援中心存档。

  于水生在基层司法所所长这个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用法律援助温暖百姓心。

责任编辑:马悦

【专题】龙江最美人物 司法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