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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各地做好防汛工作 确保水稻生产安全
2017-08-04 09:08: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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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4日讯(记者 王亮)记者从省农业委员会获悉,省农委连续下发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做好防汛抗灾工作,加快灾后修复倒塌损毁农业设施,疏通排水通道,做好电路和设备检修,支持规模种养户恢复生产。

  据黑龙江省气象台预报,3日下午至4日我省自南向北有强降雨过程:黑河东南部、伊春、绥化、大庆、鹤岗、哈尔滨有暴雨(50~100毫米),其中大庆、绥化南部、哈尔滨西部个别县(市)有大暴雨(100~150毫米);其它大部地区有中雨或大雨(15~40毫米)。此次降雨强度大(最大雨强50毫米/小时),范围广,累计雨量大,并与前期降水区域叠加,同时伴有雷暴大风,预计影响大。

  通知要求,各地农业部门积极应对,抓好重点区域防控,做好防汛抗灾工作。各地要及时清理疏通田间沟渠,防止发生大面积内涝,对受淹农田抢排积水,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影响和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大风天气产生倒伏的农作物,要及时扶固植株促进通风,并采取喷施叶面肥等植物生长调节剂加快成熟。

  通知要求,受灾地区要组织专家对灾害影响进行科学评估,并根据受灾程度和作物生长发育进程,制定灾后生产恢复技术指导意见,指导农民通过排水降渍、扶苗中耕、防病灭虫等灾后田间管理措施,促进受灾作物及早恢复生长,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加快灾后修复倒塌损毁农业设施,疏通排水通道,做好电路和设备检修,支持规模种养户恢复生产。

  通知强调,持续降雨天气非常利于稻瘟病侵染发病,特别是当前我省水稻生育进程正处于最易感染穗颈瘟的关键时期,形势异常紧迫。请各地农业部门加大推进力度,组织稻农抢抓降雨间歇时段积极喷药预防,避免出现大面积的稻瘟病灾害损失,确保水稻生产安全。

责任编辑:马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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