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服务创新求突破惠老实绩利民生 哈尔滨市老龄委推动老龄事业协调发展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2017-09-29 09:38:06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马智博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黑龙江日报9月29日讯 满足老年人迫切需求,增进老年人民生福祉。近两年间,哈尔滨市老龄委拓宽思路,创新作为,亮出一份老龄工作成绩单,让众多老人在社会保障、养老服务、老年权益及社会参与、文化教育等诸多领域,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老有所为的参与感与惠及心灵的幸福感。

  全市城乡居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83.7万人,范围不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73.3万人,年增1.1%;成功申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现有养老机构441家,床位数40481张;“12349”养老服务热线开通;困难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580元;智慧养老互助服务逐步推广;累计为60-69周岁老人办理敬老证(卡)53.6万张,为70周岁以上老人办理老年卡39.6万张;每月近3万名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爱心慈善护养,获救助老人每人每月1540元;73万人次参与老年文体活动,22830人次就读老年大学……

  按照《哈尔滨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哈市大老龄工作格局构建不断提速。今年以来,哈尔滨市老龄办印发《2017年哈尔滨市老龄工作要点》,确定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立足“综合协调、参谋助手、督促检查”的基本职能,从保障老年民生、满足老年人需求入手,以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添乐事,促进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创新推进全市老龄工作,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参与感大幅提升。

  高龄津贴纳入惠民行动项目

  记者从哈尔滨市老龄部门了解到,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凸显,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为关爱和优待老年人,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出台了高龄津贴优待政策,并纳入市政府的惠民行动项目中。政策执行至今,哈市高龄津贴已惠及9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和部分80周岁的老年人,实现了18个区、县(市)城乡的全覆盖。

  据了解,哈尔滨市坚持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和促进老年人全面发展为重点,加快推进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在津贴发放过程中,高龄津贴每人每月100元,其中百岁老人每人每月500元。通过高龄津贴政策,哈市月均近3万高龄老人受益,政策受到全市高龄老人及家属的热烈欢迎。据介绍,符合高龄津贴发放条件的老年人,可在生日前2个月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委会办理申领手续。为了提升服务老年人质量,哈市老龄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政策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不断精简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利用互联网+老龄,建立高龄津贴大数据信息平台,让老年人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切实增加获得感和幸福感。

  据介绍,高龄津贴政策是一项地方性的老年人社会福利项目,已在全国各省市先后实施,哈市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在全国处于中上等水平。在《哈尔滨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到,到2020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政府财力的增加,将不断扩大和提高高龄津贴的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

[1]  [2]  [3]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马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