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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学生无正当理由辍学将追究家长法律责任
2018-01-12 13:19:07 来源:黑龙江晨报  作者:宫玉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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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月11日讯 11日,省教育厅发布《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落实家长责任,对于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学校要落实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畅通绿色升学通道,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以县为基础,统筹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建设规模。要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避免因学校布局不合理和学生上下学交通不方便造成学生失学辍学。

责任编辑:彭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