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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织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保障网
2018-01-18 09:23:40 来源:大庆网  作者:张增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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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8日讯 记者日前从市政府常务会议获悉,为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有效衔接,更好发挥医疗保险救助体系的整体效能,大庆市将出台《大庆市市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统称《新办法》)。

  与原医疗救助政策相比,《新办法》总原则、救助项目、救助方式、救助程序、部门职责、资金筹集渠道和支付方式均保持不变,在原有救助制度基础上,补充了对大病保险衔接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内容。基本政策框架和救助模式仍然是针对救助对象有区别地实施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住院救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个人合规医疗费用比例和最高限额进行医疗救助。

  扩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对象范围。《新办法》将重特大疾病救助对象由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孤儿三个群体,扩大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以及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的60%给予定额资助。

  调整重特大疾病认定方式。不再按照疾病病种界定重特大疾病,改为按照救助对象发生的个人合规医疗费用额度来识别重特大疾病。区别救助对象人群设定不同重特大疾病认定标准,当基本医保报销后的个人合规医疗费用达到相应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时,启动重特大疾病救助。

  提高救助标准。统一按照个人缴费部分的高档标准全额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特困人员和孤儿普通疾病和重特大疾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100%,最高限额不变。

  实行单病种重点救助。选择部分治疗效果好、治愈率高、治疗费用可控和社会影响比较大的重特大疾病实施重点救助,实行单病种计费、单独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不低于3万元,最高救助限额高于其他重特大疾病救助的最高救助限额。

  信息化管理服务手段有提升。新开发建立的医疗救助信息化平台,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资源信息共享、住院治疗窗口“一站式”即时结算;资助参保环节,在部门间可批量完成;实现了平台架构和技术标准与上级业务部门统一、上下级数据互联互通更顺畅便捷。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