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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铁法院宣判13人非法倒卖火车票案 最高涉案金额达146万余元
2018-04-17 10:22: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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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4月16日讯(记者 佘雨桐)14日,首例“新型”倒卖火车票案在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宣判,涉案被告13人,涉案金额高达146万余元。该案是哈铁法院审判的首例通过微信倒卖车票的新型网络犯罪案件,也是近十年来该院审理的涉案金额最高的一起非法倒票案件。

  审判现场。

  据了解,2017年初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发现三棵树一家车票代售点在春节前后分数次出了700多张车票,与该售票点同期出票数额相比明显异常,警方立即开展了猎鹰行动,最终破获以陈某带头的13人倒卖车票案件。

  据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张大成介绍,该案被告涉及内蒙古、重庆、哈尔滨等地共计13人,该团伙通过微信群信息共享在网上购买的非法身份证号信息,并通过网络购买、电话抢票等形式,冒用他人信息进行大量囤购哈尔滨至广州、加格达奇至北京等多车次火车票,并加价进行倒卖,非法牟利。

  经查,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间,被告人陈某倒卖冒用他人信息所订火车票共计1192张,票面数额共计511455.50元;被告人马某倒卖冒用他人信息所订火车票共计592张,票面数额共计249182元;被告人颜某倒卖冒用他人信息所订火车票共计310张,票面数额共计145022元;被告人陈某、刘某共同倒卖冒用他人信息所订火车票310张,票面数额共计145022元;被告人王某、宋某、程某共同倒卖冒用他人信息所订火车票740张,票面数额共计312654.50元;被告人郭某倒卖冒用他人信息所订火车票共计180张,票面数额共计67700元;被告人唐某倒卖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抢购火车票25张,票面数额15175元;被告人马某倒卖冒用他人信息所订火车票共计29张,票面数额共计10151元;被告人杜某倒卖冒用他人信息所订火车票24张,票面数额共计12511元;被告人乔某倒卖冒用他人信息所订火车票共计13张,票面数额共计7298.50元。

  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犯倒卖车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十二万元。被告人王某、马某、颜某等12人犯倒卖车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等处罚。

  记者采访了被告陈某,他说:“一开始就是朋友让帮着买票,后来发现这个“路”能挣钱,尤其初六到初十,一张哈尔滨到广州的票每张能加到200元左右。也没意识到是犯法,现在工作也丢了,还要接受罚款,真心挺后悔的。”

  被告人程某说:“近几年订票软件太多,代售点一天就能卖出几张,生意特别不好,一次喝酒认识了从事旅游行业的陈某,得知他有一大批车票要出票,就是不能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我就想出票量大能多挣点。后来经过法官和办案民警的教育,我现在也挺后悔的,我的代售点也被封了,以后再也不一时贪心了。”

  法庭宣判后,13名被告均表示对本次判决无异议,不上诉。(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赵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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