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黑龙江省法院  >  法院动态
搜 索
“雷霆行动案款发放周”第四日 香坊区法院一日返款两千余万元
2018-06-15 09:44:22 来源:东北网  作者:佘雨桐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东北网6月14日讯(记者 佘雨桐) 14日,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指挥中心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仪式,集中发放执行案款93笔,总计2274余万元和一处案值280余万元的房产。

申请执行人领到执行案款。

  案款发放仪式上,香坊区法院共向93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了执行案款,其中六笔案款通过现金形式发放,其余大部分执行案款通过“一人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将案款实时发放到申请执行人的专属账户中。

执行案款通过“一人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实时发放到申请执行人的专属账户中。

  原告某银行于2011年5月4日与被告某科技环保公司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2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同时原告与某降解材料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将名下两处房产一块土地抵押给原告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被告苏某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为该借款提供担保。合同期满后,被告某科技环保公司未偿还借款,原告遂将三被告起诉至香坊区人民法院。

  香坊区法院审理过程中,将被告某降解材料公司名下两处房产一块土地进行了诉讼保全。判决书下达后,被告某科技环保公司仍未偿还借款。2014年3月5日,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将抵押房产出租,且案外人拒绝配合法院对标的物进行评估拍卖,执行人员经多次工作才得以将承租使用的某美术学校从标的物中迁出,并将被执行人名下的两处房产一块土地进行了评估拍卖,于2018年6月8日以1328余万元的价格拍卖成功。

执行法将案款实时发放到申请执行人的专属账户中。

  据了解,自5月31日全省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雷霆行动”启动以来,哈市香坊区人民法院持续发力,在系列活动之“集中打击周”的一周时间内,香坊区法院集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3次,共执行案件57件,执结26件,执行和解6件,拘留14人,强制搬迁4起,腾迁土地61万平方米。

责任编辑:赵红星

【东北网专栏】黑龙江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