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6日讯 汽车租赁行业,对合理分配交通资源、拉动汽车产业、促进消费具有积极的作用。但由于该行业缺乏统一管理,使得如何利用好汽车租赁,进而促进交通服务乃至经济结构转变,变得无据可依。
7月12日,记者从萨尔图运管站了解到,为改变这一现状,我市首次将汽车租赁纳入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萨尔图区率先实行营业执照和车辆信息备案。
当天,萨尔图运管站召集辖区内30余家汽车租赁公司,向公司负责人详细讲解了今后的行业管理安排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进行了网上备案培训。
不在规定时间内备案将被罚款1000元
“将汽车租赁纳入行业管理,国内部分地市已经在做了。”萨尔图运管站站长郭宝进介绍说,依据《黑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萨尔图运管站按照上级安排,负责辖区内汽车租赁公司的备案、检查、处罚等管理工作。
目前,东北石油大学已经研发了一款名为“汽车租赁平台”的APP,不但可以为汽车租赁公司提供人员、车辆管理服务,而且,各公司在APP上就能备案。
当天,东北石油大学的讲师为在场汽车租赁公司经营者详解了该APP的使用方法和相关备案程序。除汽车租赁公司经营者外,运管站的日常管理、市民租车,也可以通过该APP实现。
备案后,汽车租赁公司就会得到一个备案证明,证明该公司是合法经营。在推动各公司完成备案的同时,行政检查、处罚也会同步推进。
据悉,汽车租赁公司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运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将处以1000元罚款。
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不能当车辆承租人
郭宝进表示,汽车租赁公司属于服务行业,经营者应提高服务意识,建立服务规程、安全管理责任制、车辆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等。
根据相关规定,汽车租赁公司应当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车流程以及监督电话;必须将车辆租给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承租人,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违反以上规定,也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
对外出租车辆,汽车租赁公司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如果未向承租人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汽车租赁公司将被处以10000元罚款处罚。
汽车承租人租到车后,应当随车携带承租车辆的相关手续,不得利用承租车辆从事违法活动,不得将承租车辆抵押、变卖、转租,或是将承租车辆转交给未持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租赁公司对外出租的3车辆必须是八座及以下
汽车租赁公司对外出租的车辆,必须符合四项要求:车辆必须有号牌、行驶证齐全有效;已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的保险;随车配备有效的车用灭火器、故障车警示标志牌和必要的维修工具;八座及以下(含驾驶员)。
“这个要求就说明了,八座以上的中型客车、大型客车,都不能从事汽车租赁经营活动。”郭宝进说。
另外,租赁公司车辆不具备班车客运、旅游和包车客运资质,或者将车辆租给第三方从事营运活动,都是违规的。
那么,如果家里人多出去旅游或是婚丧嫁娶,需要租赁大客车怎么办呢?
郭宝进说,市民可以找有正规营运手续的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公司,他们可以提供大型客车的相关服务。
租赁公司提供驾驶员劳务服务最高可罚10万元
采访中,郭宝进特别强调了一点,就是企业租赁经营者不得以提供驾驶劳务等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具体来说,汽车租赁公司只能提供车辆,不能委派人员当司机随车提供驾驶服务。否则,将按照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进行处罚,将被处以3-10万元不等的罚款。
“我们成立了一个微信群,汽车租赁公司的经营者可以加入进来,随时咨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郭宝进说,东北石油大学的讲师也会在微信群里为大家提供技术服务,帮助汽车租赁公司尽快备案,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