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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提醒市民购房看“五证”
2018-08-13 09:53:25 来源:佳木斯新闻网  作者:郭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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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3日讯 金九银十,房屋销售旺季即将到来,市住房保障局重拳频出,采取严格预(销)售许可、加强现场巡查及信息公示、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严禁变相违规营销等多种举措,切实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近日,市住房保障局专门制作了《购房须知》,张贴在市区重点售楼场所现场,提醒消费者在购房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市民在购房时一要查看该项目是否具有“五证”,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同时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五证”不全不要购买。二要仔细查看具体所售楼幢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具有市住房保障局与监管银行、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是否可以机打合同、是否可以开具正式购房发票,否则不要缴纳任何订金、认筹款或预付款等。三是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对合同条款认真查阅,对开发企业在售房宣传中的有关承诺和主要内容在合同中是否明示,防止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同时市住房保障局也请市民对开发企业违规预(销)售商品房行为进行监督,并公布了咨询举报电话,明确了受理责任部门。市住房保障局也将持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力度,对于开发企业违规预(销)售商品房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会同有关部门暂停开发项目网上签约、机打合同和预售资金拨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