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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中院首次适用陪审员深度参审减刑、假释案件
2018-08-31 10:53:13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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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适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9件减刑、假释案件圆满结案。

  此次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是鸡西中院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对减刑、假释案件所提出的“引入陪审、强化监督、繁简分流、深度参审”改革方针的首次成功实践。为进一步探索创新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模式,确保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庭前该院组织召开了有中院审监一庭、市检察院、鸡西监狱有关部门人员共同参加的推进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判机制改革的联席工作会议,并举办了人民陪审员参审减刑、假释案件专题培训,为人民陪审员深度参与审理案件做好先期理论准备与制度保障。

  此次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9件减刑案件,为今年该院第一批减刑案件中需要开庭审理的“三类犯罪”案件。审理过程历经陪审员审前阅卷、庭前证据展示会议、开庭庭审和合议庭评议四个阶段。案件审理期间,人民陪审员认真阅卷,针对刑罚执行机关提交的案件事实部分提出问题,经主审法官反馈给刑罚执行机关鸡西监狱,立即补正相关证据。在庭前会议和庭审期间,人民陪审员认真听取了刑罚执行机关、检察机关对罪犯服刑情况的举证、质证意见,在审判长的主持下,针对罪犯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情况、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等方面向服刑罪犯发问。在事实与证据充分调查清楚的情况下,以庭审查明的事实情况及适用法律等为依据进行合议庭评议,作出减刑裁定。

  本次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的充分运用,使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更透明、更阳光,有助于将公众理性和民意有序引入司法领域,加强了社会各界的监督,从而解决社会各界、服刑罪犯对减刑、假释案件“暗箱操作”、司法不公问题的质疑,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充分体现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赵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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