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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周·老照片 难忘的法律业大生活 孜孜不倦的治学情怀
2018-09-06 15:21:51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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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个世纪80至90年代,如果你是在这个时候进入法院工作的,那你一定知道法律业大,甚至有很多人都是从法律业大毕业的。

  2000年,随着我国高等院校的普及、法官法的实施,此后进入法院队伍的人员均为大学生。虽然法律业大早已结束了办学历史,然而对我国法院产生的积极影响、留给我们的美好回忆,是那一代法院人永远都挥之不去的记忆。

  今天,让我们一起翻开老相册,重拾那段难忘的法律业大的记忆……

  法律业大,全称为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是于1985年在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长郑天翔倡议下创办的。其创办背景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法院补充选调大批干部,大量只有初中、高中文化水平的乡村干部、中小学教师和军队复转人员调入法院,法院干警文化和法律专业水平普遍偏低。这种状况与法院担负的审判工作极不适应,为迅速提高法院干警的文化、专业水平,法律业大应运而生。

  1985年8月8日,全国法律业大黑龙江分校八五年招生录取工作会议

  经过两年的紧张筹备,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黑龙江分校牡丹江分部于1987年8月正式成立,负责牡丹江市法院干警的学历教育、证书教育和业务培训等工作的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牡丹江中院党组选拔了一批具有专业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的干部担任教师,开设法学理论、思想政治、司法实务和法官职业道德等课程。经过系统的学习,干警们的法学理论知识夯实了,审判业务能力提高了,一时间学习法律知识、注重学术研讨的风气骤然兴起。

  1992年8月17日牡丹江市法院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班

  1995年牡丹江市法院系统微机速录培训班考试

  1999年11月4日,牡丹江市法院裁判文书评比

  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高学历人才的不断增加,业大光荣地完成了学历教育的历史使命。2002年3月,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黑龙江分校牡丹江分部正式更名为黑龙江省法官分院。法官分院与教育科一道,以实施法官教育培训为主要目标,认真履行法官任职、续职、晋级等主要培训职责,通过举办多层次多条线教育培训活动,锻造过硬司法能力,激发法官工作活力。

  2002年7月4日牡丹江中院首期书记官培训班留念

  2004年7月16日牡丹江市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经验交流会

  2008年5月29日,牡丹江中院、牡丹江市委党校法治教育培训基地挂牌仪式

  2013年牡丹江法院“以讲促学、以案促学”执行法官大讲堂

  2018年7月,牡丹江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预评估工作动员培训会

  改革开放40年来,牡丹江法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法院人对法律的信仰、对工作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精神却丝毫没有改变。新时代,新思想,新征程,黑龙江法院也将“撸起袖子加油干”,奋力开启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征程。

责任编辑:赵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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