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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件事 儿子失去出国留学的机会 还差点成“老赖”
2018-09-06 15:21:51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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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发放贷款时,经常要求贷款方找人做担保,当贷款申请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时,担保人就要按照约定履行还款责任。担保人就是保证人,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前不久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就执行了一起跟贷款担保有关的案件。

  执行现场不见人

  临时看管员来顶替

  8月8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来到了宝泉岭的一家米业,此次的执行目的是查封企业厂房。在到达现场后,本来已经提前约好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柳某并没有出现,取而代之的是一名工厂看管员。

  看管人员:我就是帮她看门的。

  法官:那你今天负责接待这个事,能替她代签法律文书是吧?

  看管人员:我签不了,我只是来帮忙的。

  案件涉及的米业企业生产规模相当大,占地面积超过六万平方米,而根据判决书,法院只是要查封其中一小部分房产,至于要查封的是哪几栋厂房,必须要核实清楚。

  经过和看管人员的沟通,执行法官认为,看管人员无法做到准确无误地提供工厂信息。为了保证执行工作的准确性,那就必须要跟企业负责人柳某核对。但多次和柳某电话沟通,柳某始终也没有到场。电话中,执行人员向柳某核对了查封四处厂房的具体位置,柳某也授权这名看管人员代她签收《执行裁定书》。

  法官:现在你能确定我们查封的这四处房子的具体位置了吧?

  看管人员:对,现在具体位置我能说清。

  法官:裁定书送达她跟你交代了吧,请你签个字。

  大型米厂还不上贷款

  老板儿子为啥"受牵连"?

  这家米业公司曾经在当地非常有名,规模大,效益好,销量也很高,那么曾经如此辉煌的企业又因为什么被执行局查封呢?

  原来,从2015年7月开始,这家米业公司就向中国银行鹤岗分行进行贷款,首笔贷款是1500万,并由包括法定代表人在内的7人承担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经过2年的正常还款后,银行继续给这家米业发放贷款,到了2017年10月份,由于管理出现漏洞,经营不善,再加上市场竞争压力大,这家米业公司开始走下坡路,贷款也还不上了。在7个担保人中,有一个人是米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柳某的儿子。

  什么是连带担保责任呢?连带担保责任是指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是一并要求债务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的本意,就是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对于其中每一个人来说,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那么当时柳某为何要让自己的儿子也参与其中呢?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柳某的儿子已经成年,可以成为担保人,同时,也是为了防止资金被恶意转移到柳某儿子名下。

  由于贷款的原因,目前柳某的儿子已经休学,让柳某万万没想到的是,一时的权宜之计却给孩子学业乃至人生带来了很大影响。柳某的儿子在一所联合办学的大学院校就读,正常情况下,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出国深造了,但如今却只能休学在家,甚至还有可能成为失信“老赖”。

  法院“放水养鱼”

  被执行人积极寻找融资人

  执行人员进入被查封的厂房内准备清点物品,随后将依法进行司法拍卖。

  米业临时看管人员表示,厂房存放的一些物品具体她不是很了解,于是,执行法官再次给柳某打去电话,柳某告知另外一名被执行人王某正在上海积极寻找融资人,准备盘活企业。

  执行法官表示,如果有外部资金的注入,让这个案件达成和解,就不需要走评估拍卖的程序,关键还是要看被执行人的落实情况,才能确定下一步执行方案。

  在这起案件的执法过程中,在鹤岗市中级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实施了“放水养鱼”的执行理念,即在执行决策的谋划上,尽量采取措施让企业生存下去。有些企业存在生机,只是因为一时资金链断裂,法院应帮助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助其渡过难关。

责任编辑:赵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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