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9月28日讯 27日,记者从哈尔滨市环保局获悉,依据我省相关规定,哈尔滨市市委、市政府将会根据秸秆禁烧期间省通报的问题线索,以及其他卫星遥感影像解译、12369举报受理、市级督查等火点数据,对相关党委、政府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哈市进一步完善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体系,部署设立五级网格。一级网格责任单位为市委、市政府,二级网格责任单位为区县(市)党委和政府,三级网格责任单位为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四级网格责任单位为村(居)委会,五级网格责任单位为屯(村小组)。
重污染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在一天内发生4个火点,或者在其他禁烧时间段两天内发生8个火点的,对二级网格党委政府及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总网格长、分网格长追究责任。重污染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在一天内发生3个火点,或在其他禁烧时间段两天内发生5个火点的,对三级网格党委政府及总网格长、分网格长追究责任。重污染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在一天内发生2个火点,或者在其他禁烧时间段两天内发生3个火点的,对4级网格党委政府及总网格长、分网格长追究责任。再次发生同样火点情况,将加重追责。
责任编辑:杨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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