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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周年 | 法官王志成:用双手把“公正”捧给人民
2018-10-18 15:54:24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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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年,退伍后的王志成来到鸡西市恒山区法院工作,30年中,他经历了法院在改革开放中的变迁,也逐渐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刑事法官。王志成先后参与办案500余件、独立办案1500余件,理性调解、温度判决是他的工作理念,一直以来他更关注于化解民事矛盾,加大力度做好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调解工作。

  他说:“今天,法院的面貌已经焕然一新,有了太多改变,时代承载了我们太多的记忆。当我蓦然回首,发现法院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铮铮誓言以及对审判事业的执着追求与无私奉献依然默默在你我身边。”

  今天,让我们走进本期的【改革开放40周年?人物】——王志成。

  “调解要让人感受到正义”

  2018年,他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当事人柳某、李某是从小长大的朋友,可谓关系深厚。然而这两个好朋友却因一个麻将牌大打出手,柳某将李某殴打致其重伤二级,七级残。案件发生后,王志成认识到,双方是老邻居,从小一起长大,感情基础深厚。如果当即下判,对自己来说是省了力气,但这两个人就彻底成了仇家了。

  王志成当即下定决心,不管难度有多大,也要把这起案件调解成功。接下来,他拿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充分施展“背对背”“面对面”等调解策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通过4次调解促成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更重要的是使当事人双方摒弃前嫌,延续了友情。

  事后,王志成说:“对于老百姓而言,法律和判决通常是冰冷的。办案的方法有很多,很多时候,离不开一个‘情’字。只有在案件中,让他们受伤的心得到慰藉,让他们感受到正义,这样才更容易达到接受、信服判决的效果。”

  “判决是需要温度的”

  案件审得越多,王志成下判的笔就越沉重。他发现,大量的犯罪案件,关系都错综复杂,案外情节扯不断、理还乱,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必须深入“医治”,为他们疗伤。

  2017年,他受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魏某因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致人受伤,车辆破损。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魏某为醉酒驾驶。

  表面上看这是一起简单的危险驾驶案件,只要按照法定程序,一步步审理即可。但是这起案件的背后牵扯的却是一个家庭的生活问题。魏某是一位农民,家中饲养了大量的牛、马等牲口,他羁押期间正值农作物收割季节,家中仅剩年迈的父母和孩子,这样的情况,让这个以农业为生的家庭面临窘境。

  了解情况后,王志成启动简案快审,仅用3天就审结此案,判决被告人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这样,既严格遵守了法律规定,又最大程度上为被告人减少了生活经济损失,能够让他尽早回归家庭,承担责任。

  他认为,既然判决书是给当事人的,就应当尽量让他们看明白。法律是理性的,但判决,是需要温度的。

  “就是不信这个邪”

  和王志成熟悉的人,都说他办事认真,尤其遇到难啃的骨头案件,自带一股军人作风。用他的话说,就是“不信这个邪!”

  今年5月,他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孙某与被害人张某因琐事发生口角,既而双方发生厮打。厮打中被害人张某跌落到水泥地面上,后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此案有“两难”:一是被害人直系亲属寻找困难;二是被告人家庭贫困,调解难度大。

  这起案件处理的那段时间,不管在单位还是在家里,只要一有空闲,王志成就拿出手机,不厌其烦地与被害人的同事朋友反复进行沟通,寻找被害人直系亲属的线索。不断做被告人家属的思想工作。

  “前后,一共打了将近80个电话吧”王志成说。凭着这个劲头,王志成不仅圆满审理了此案,并将民事赔偿部分调解成功了。

  作为一名刑事,王志成就像一把分毫不差的尺子,有力丈量着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又像一把燃烧的火炬,将司法公正的光和热传递给人民。

责任编辑:赵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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