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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开展秸秆露天焚烧第二阶段督查工作
2018-12-21 14:25:25 来源:东北网-伊春日报  作者:徐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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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1日讯 为持续开展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打好今冬明春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攻坚战,近日,市政府发出通知,决定自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5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第二阶段督查工作。

  督查方式采取“市级统一组织、各地包片负责”的工作方式,重点对秸秆离田、还田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主要包括宣传引导工作开展以及广大干部群众“秸秆不能烧”的思想意识转变情况;尚未完成离田的秸秆存量、组成结构,秸秆未离田土地面积等基础数据的调查摸底情况;秸秆离田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土地休耕、资金保障等制度和文件出台、制定等情况。对秸秆露天焚烧火点进行巡查,对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进行督查,主要包括网格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应急机制建立及响应情况、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管控情况。市政府将成立督察组,分阶段对各县(市)、区、局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开展督查巡查,每轮次督查时间为14天。要求各地分别成立检查组,对本辖区相关工作开展检查巡查。全面落实秸秆露天焚烧管控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查清剩余秸秆存量、面积、组成结构,抓紧制定离田工作方案和休耕补贴政策,打好打赢秸秆离田攻坚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级督一级的督查模式,开展全覆盖、不间断督查巡查。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问责高压态势。对于督查巡查发现的秸秆焚烧行为,要立即进行制止、迅速组织扑灭,并对实施行为进行惩处。要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工作力度,通过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模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的最新要求,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地完成所辖区域秸秆离田、还田工作,向市政府报送书面报告后,可以停止对区域的督查。市政府将针对督查中发现的秸秆禁烧管控工作不力、火点未得到有效控制等问题,视情况约谈各县(市)、区、局分管负责同志和主要负责同志,并根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