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0日讯 记者在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获悉,自6月10日起,黑龙江省取消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业务许可,实行备案制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其他单位办理银行账户业务仍实行核准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应经财政部门批准并经人民银行核准。
据了解,企业申请开立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时,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交开户申请书,并出具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其他开户证明文件。
企业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时,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全部证明文件。
企业名称、法人或负责人以及其他开户证明文件发生变化时应当按规定到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办理,提供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企业撤销基本存款账户时应当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2019年6月10日前办理的基本存款账户应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银行还应打印“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交付企业。
在银行审核企业账户方面,企业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银行可采取面对面、视频等方式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核实开户意愿,具体方式由银行根据客户风险程度选择。
企业完成基本存款账户备案后,银行应当打印《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存款人查询密码交付企业。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代替原基本存款账户核准号使用。
银行接到企业提交的变更申请时,审核符合条件的,银行为企业办理变更手续。企业变更取消许可前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银行应当收回原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遗失原开户许可证的,可出具相关证明。
银行接到企业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时,审核符合条件的,银行应及时为企业办理销户手续,不得拖延办理。企业撤销许可前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银行应当收回原开户许可证原件。银行还应打印“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并交付企业。企业自开户之日即可在开户银行办理收付款业务。
如果企业开户时存款人查询密码丢失,应当到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申请重置存款人查询密码。银行应当审核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企业遗失或损毁取消许可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再补发,企业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申请打印《基本存款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