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黑龙江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黑龙江高院法警总队直属支队支队长张佐宇同志被评为黑龙江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张佐宇,男,1982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直属支队支队长。自1月22日新闻发布疫情报道,法警总队召开紧急勤务分析会分析研判、提前布控以来,张佐宇同志已经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坚守了八个月,舍小家为大家,不畏艰难,勇挑重担,扎实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战疫情、护稳定各项工作落实,把人民群众、院机关干警及家属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固疫情之防线,防疫情之蔓延,用满腔热忱的赤子情怀书写一名司法警察的战“疫”青春。
“疫”声令下,集结出战
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来势汹汹。疫情就是命令,省法院党组紧急安排,法警总队全面落实一级响应要求,返回工作岗位,坚决扛起防控工作责任,直属支队春节假期无休,全员返岗。张佐宇同志接到返岗通知后,第一时间到岗。“同志们,来任务了,一线疫情防控工作由咱们上,这是领导对我们的信任,也是对我们的考验,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集结出战。”2月1日,张佐宇在接到法警总队的安排部署后,第一时间在直属支队微信群里发布了命令。全体司法警察立即响应,不断闪烁的“收到”二字,既简单,又让人感动。张佐宇现在回想起防控一线的日日夜夜,感慨万千,他想,冲着大家这份坚定,就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
让警徽在“疫”线闪耀
张佐宇同志深刻认识到直属支队作为省法院面对突发情况的第一序列应急处置力量,必须在关键时刻,站得稳、扛得住、拿得下。根据法警总队警务工作会议暨疫情防控工作动员会要求,张佐宇同志结合勤务特点,迅速成立由自己担任组长的支队防疫小组和党员突击队,在院机关二楼大厅、地下车库、传达室、立案信访楼四个人员进出场所配置警示牌,设置警戒带,提前做好春节后首个工作日体温检测岗位布置;带领支队法警严格落实来院人员体温检测登记制度和疫情筛查“日报告”制度,制定疫情防控承诺书,坚持利用微信工作群每日讲评战“疫”情况,实时调整战“疫”部署,主动增加带班次数,靠前指挥督导,确保支队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自1月底以来,直属支队累计测温登记院机关干警64101人次、外来人员1915人次、物业工作人员9076人次、诉讼参与人2299人次,筑牢了院机关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领导,我上!”
面对这场“生命保卫战”,张佐宇做到疫情在前、党员不退,积极响应院党组号召,率先垂范,身先士卒,下沉社区参加联防联控。在长达近一个月的社区下沉工作中,张佐宇同志在道里区工农大街街道丽江社区群力新城小区对进入小区的人员身份进行核实、登记、体温检测等工作,并主动承担为隔离住户运送物资、清理处置防护用品等任务。“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在这场疫情面前有责任冲到最前面,服从社区指挥,积极做好信息统计和登记工作,不落一户、不落一人!”这是张佐宇的硬核誓言。
履职尽责敢担当,越是艰险越向前。疫情面前,张佐宇同志勇做最美“逆行者”,守土有责,在岗言责,用实践生动诠释战“疫”必胜的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