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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调解率达98%
2011-10-14 16:08:37 来源:东北网  作者:付建国 褚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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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4日讯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造成当事人上访最主要原因是附带民事赔偿不到位。为实现刑事案件零上访目标,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将刑事审判工作紧紧围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来开展,办案人员及时调整办案思路,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意识,将多发、易发、常发的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寻衅滋事案件的赔偿列为刑事和解的重点案件抓实抓好,促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到位,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同和肯定。

  在具体执法办案活动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审理前实行刑事廉政告知。为了预防在刑事案件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减少和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该院实行“刑事案件当事人或关系人廉政告知制度”。当刑事案件移送到法院后,由院纪检组和审监庭共同找被告人或其亲属朋友谈话,告诫其禁止向法官行贿,并同时帮助其分析案情,告诉其量刑标准及可能判处的刑罚,使其消除托人说情和行贿的念头,揭开了刑事审判的神秘面纱。二是把赔偿到位作为量刑的重要标尺。该院根据量刑规范化标准,把赔偿到位,取得被害人谅解书作为减少刑罚量的重要标尺。在做调解工作过程中,向被告人及其家属亲友渗透赔偿到位可适当减少刑罚量的思想,促使其主动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部分沟通联系,就赔偿事宜达成赔偿到位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三是加大调解,穷尽调解方法促成赔偿到位。该院刑事审判人员对于每一起案件都注重调解、注重和解、注重履行,并根据具体案情采取背靠背调解、说理调解、联合调解、借助亲友调解等多种调解方法,力争做到“调解与履行结合”,“从宽与从严结合”,“悔罪与谅解结合”,以减少对抗,增加和谐,达到最终赔偿到位的目的。

  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使受害方在经济上及时得到赔偿,精神上得到抚慰,使被告人在悔罪的基础上得到受害方的谅解,使当事人双方的积怨尽快得以化解,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目前,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48件,其中涉及到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03件,其中调解101件,判决2件,调解率高达98.06%,总标的高达1290万余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现已全部执结到位,到位执结率达100%。由于得到受害人的谅解,依法对涉及到民事赔偿的117名被告人给予了从轻或减轻等从宽处理。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