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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全面监管校园饮食 设立食品安全专项有奖举报
2017-04-11 15:18:56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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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1日讯(记者 张隽珊)记者11日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发布。《方案》称,哈市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食品安全信用状况全面纳入社会诚信范围。学校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将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行监管全覆盖。

  《方案》明确目标,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到位,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哈市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较好,食品安全状况得到人民群众认可,总体满意度达到70%。

  设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

  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达到国家规定的市级检验检测能力标准。加强食用农产品和动物食品的检验检测。加强对哈达、润恒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托幼机构及学校食堂、集体配送餐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部位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各地区设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

  搭建市、区县(市)两级政府、三级监管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的食品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建立监管部门与乳制品、白酒、肉制品等重点生产企业的通联机制。

  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一票通”追溯体系

  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良好行为规范全面覆盖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互联网销售、网上订餐等各类新生业态。市、区县(市)两级食品监管部门对哈达、润恒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等市场开办方进行严格监管,建立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退市、信息通报、质量追溯制度及以销售凭证为基础的“一票通”市场销售追溯体系。转基因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应专柜或专区销售,在显著位置明示。

  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重点项目实施综合治理,严厉查处假冒地方食品品牌行为。对本地发现或外地通报的违法行为和问题食品做好核查处置工作,全面开展上下游责任溯源追查、产品召回、问题食品销毁和责任查处,食品安全事故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杜绝“以罚代刑”。

  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食用农产品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及地理标志食品等安全优质品牌食用农产品。依法禁止种植转基因玉米、水稻、大豆等粮食作物,禁止非法生产、经营和为种植者提供转基因粮食作物种子,禁止非法生产、加工、经营、进境转基因或者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用农产品。严格实施农药、兽药生产和经营规范,及时查处私屠滥宰行为,严厉查处屠宰销售病死畜禽、未经检疫合格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处理率达100%。

  学校及周边小作坊实行监管全覆盖

  对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品种实行目录管理,到2018年年底,全市食品小作坊核准发证率达到60%以上。全面落实食品销售摊贩登记卡制度,统一布局分区准则,统一公示样式,统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销售摊贩经营行为。

  建立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行监管全覆盖。重点整治餐厨废弃物非法收运处置和排放行为,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定期向社会公示处置情况。

  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纳入社会诚信范围

  哈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3%)、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诚信体系建设进程,将食品安全信用状况全面纳入社会诚信范围。出台哈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各级政府设置专项资金,实施有奖举报。

责任编辑: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