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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通报七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19-07-17 15:40: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春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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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7月17日讯 (记者 王春颖) 记者从鹤岗市纪委监委获悉,日前,鹤岗市纪委监委通报了7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一是龙煤鹤矿集团多种经营总公司南山公司原经理沈祥华玩忽职守问题。2014年至2015年,沈祥华在负责辖区农场超级种粮大户资格及补助项目审核工作中不作为、不负责,未经核实即对时任南山农场场长周美峰等人填报的虚假材料予以签批盖章,致使国家惠农项目补贴资金累计被骗取172万元。2019年1月,沈祥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其职务犯罪问题被司法机关定罪免处。

  二是龙煤鹤岗矿业公司益新煤矿安检科安检员都基伟乱作为、违规为他人骗取补助金问题。2018年2月,都基伟在任益新煤矿工资科人事调配员期间,违规将除名返岗人员殷某转入振兴辅业创业中心享受自主创业政策,导致殷某违规领取创业生活费共计0.77万元。2018年4月,都基伟受他人请托,利用益新煤矿减员机会,将任某、孟某的虚假人事档案放入正常转岗人员名单中归档,并请托他人把二人虚假信息录入公司员工信息系统,导致任、孟二人在2018年5月至11月,违规领取自主创业生活费0.98万元,企业承担统筹社会保险金0.26万元,共计1.24万元。都基伟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2019年6月,都基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人员违规领取资金全部依法收缴。

  三是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桑建国违规经商问题。2017年4月,桑建国在任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利用职务影响力,违规经商获利60万元。其中,违规投资入股某小区塑钢窗工程获利30万元,违规承揽某粮库储粮区改建项目获利30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桑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款60万元,建议绥滨县委免去其职务,目前正在履行程序。

  四是萝北县鹤北镇常胜村村委会主任刘志喜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至2017年,刘志喜在负责发放常胜村常胜组救灾款物过程中,营私舞弊、优亲厚友,使既不是受灾户也不是贫困户的母亲和舅舅分别领取救灾款物6次和7次,高于其他村民2倍以上,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5月,刘志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是向阳区光明办事处原劳动助理员王桂玲优亲厚友问题。2008年5月至2015年8月,王桂玲在任光明办事处劳动助理员期间,利用工作便利,帮助其在光明办事处公益性岗位的哥哥王桂林空岗、脱岗,不履行日常签到和请假报告制度,并在考勤检查时为其通风报信,导致王桂林在此情况下依旧正常足额领取岗位补贴。2018年12月,王桂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是工农区团结办事处宇龙社区原副主任桑淑清乱作为问题。2013年9月,桑淑清在任宇龙社区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社区居民林某办理低保,并收取对方4000元好处费,致使林某在2014年1月至2018年11月,共骗取低保金累计3.49万元。2019年6月,桑淑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七是鹤岗日报社政工科工作人员张红姝不给好处不办事问题。2012年2月和2015年11月,两名报社原职工申请办理退休,张红姝以档案混乱、多年职称未兑现,暗示需要做相关沟通后方可办理,先后收取二人3000元和2000元现金后,为他们办理了相关手续。2019年6月,张红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责任编辑:杨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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