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4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获悉,有关部门日前向道外区的14户居民发放了经济适用住房补贴资金42万元,每户享受补贴达3万元。这是哈尔滨市今年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政策由“砖头补”调整为“人头补”后发放的第一批补贴资金。
据市房产住宅局有关人士介绍,今年初,哈尔滨市将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政策调整为“先审定资格,再通过摇号确定补贴对象,进行资金补贴”的操作模式。9月28日,市房产部门在综合审定的具有补贴资格的数万户城市居民中,摇号确定了732户首批可领取3万元补贴资金的居民。其中,道里区和南岗区各占200户,道外区197户,香坊区100户,松北区20户,平房区15户。
截至目前,只有道外区已经给14户居民发放了每户3万元的补贴资金,下周该区还将陆续发放;南岗区已收到23户居民的补贴申请,正在审验相关证照,预计半个月内即可发放;其余各区多在审验证照。道外区建设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已领取补贴资金的居民购买的基本都是二手房,房价没有超过15万元,户型使用面积多在30平方米至40平方米左右,补贴资金有效缓解了这些居民的购房资金压力。
中号后享有补贴资格的居民其资格只在1年内有效,即他们必须在2007年9月28日之前凭身份证、补贴证、申请表和房产证领取,房屋交易只有在2006年9月28日后发生的才视为有效。房产证上会被注明“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字样。有资格领取补贴的居民应抓紧时间备好“四证”,领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