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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客旅店内被房客殴打 律师:旅店店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 |||||||||||||||||||||
http://ms.dbw.cn 2009-10-30 12:56 东北网 杨禹 路云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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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0月30日讯 (记者 杨禹 路云强)近日,本网接到网友周先生报料:近日,他在一旅店住宿时被同屋房客打伤,店主没有按规定登记打人房客的身份信息,也没用及时制止。我现在找不到打我的人,我该怎么办? 据岳成律师事务所陈振奎律师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因店主未按规定登记房客信息,致使周某索赔无着落,故店主自身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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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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